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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南平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在南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http://csglj.n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赤岸统建房C区19号楼1单元

电话:0599-8612859

传真:0599-8601167

邮编:354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指导下,我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推广,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增强组织领导。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认真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持续落实城市管理等各项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稳定审核发布。落实《南平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审核发布规定》要求,贯彻“三审”制,2023年以来共审核发布信息716条,涵盖规划计划、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等(其中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300条;通过“南平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6条)三是完善内容保障。完善网站更新任务分配,向各科室及责任单位征集各类信息,每月通报网站信息公开月情况,将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局科室内部绩效,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人员调整变更,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重点领域内容更新不及时;2.部门间信息通达配合力度不强;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2024年,我局将认真落实《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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