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泽、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优化营商环境,彰显闽北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商业品质与街巷活力,在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有序美观的前提下,现就鼓励设置个性化店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安全为底、特色为魂、规范为纲、便民为本”的原则,在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技术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店招标牌的形式、色彩、材质等限制,鼓励商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地域文化元素,设置具有辨识度和美感的个性化店招,实现城市管理与商业活力的有机统一。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全市城区范围沿街商业建筑一层门面设置的店招。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通知:
1.城市主干道两侧、重要景观节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店招;
2.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外立面。
三、鼓励措施
(一)鼓励多元造型,彰显个性风貌
1.鼓励多元造型。 在不超出建筑外立面轮廓线、不影响相邻商户采光通风的前提下,允许店招采用弧面、立体浮雕、镂空、悬挂式、贴墙式等多种造型形式,突破传统长方形统一格式。
2.鼓励融入闽北文化元素。 鼓励商家将南平武夷山、朱子文化、建盏、笋竹、茶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元素融入店招设计,打造具有南平辨识度的商业景观。
3.鼓励一店一设计。 鼓励同一条街巷的相邻商户在保持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各自设计独具风格的店招,避免“千店一面”,形成丰富多变的街景效果。
(二)鼓励多元色彩,点亮城市烟火气
1.鼓励使用暖色调、自然色系及具有闽北地域特色的色彩(如建盏黑釉色、竹青色、岩茶褐色等)。
2.鼓励夜间景观效果。支持采用内透光、背发光、霓虹灯、投影灯等多种照明方式,打造夜间经济亮点。
(三)鼓励多元材质,倡导低碳可持续
1.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回收材质。
2.鼓励采用新型节能LED光源,降低能耗,提升店招使用寿命。
(四)鼓励优化服务,让商户少跑路
1.鼓励压缩办理时限。 备案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备案回执;需要修改的,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
2.鼓励推行线上办理。 有条件的县(市、区)开通店招备案线上申请通道,实现“掌上办、零跑腿”。
3.鼓励免费提供技术指导。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建店招设计指导服务团队,为商户免费提供店招设计咨询、技术规范解读等服务。
四、安全底线与负面清单
个性化不等于无规范,各类店招设置必须守牢安全底线,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影响建筑安全。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梁柱上违规打孔、焊接;店招总重量不得超过建筑外立面承载限值。
(二)禁止影响消防安全。不得遮挡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店招不得封堵窗户、阳台等逃生通道。
(三)禁止影响交通安全。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路名牌。
(四)禁止影响市容秩序。每个门店同一建筑立面仅允许在出入口设置1处店招。
(五)禁止妨碍他人权益。不得妨碍相邻商户正常经营,不得产生噪音、光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六)禁止使用危险材质。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户外店招必须具备抗风、防雷、防腐性能。
五、日常管理与维护
(一)落实商户主体责任。店招设置人(商户)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店招结构安全、电气安全、照明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属地城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店招安全专项巡查,重点检查结构稳固性、电气线路老化、锈蚀脱落等问题,建立巡查台账。
(三)实行退出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严重影响市容或公共安全的、备案信息与实际设置严重不符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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