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市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督查科、市容环境管理科、市政园林管理科、公共服务管理科,规格均为正科级。